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2-119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00.00元,扣除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7,983,962.26元,剩余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于2022年10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62,016,037.74元。上述到位资金金额再扣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预付承销保荐费、资信评级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809,905.66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206,132.0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20日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2-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投资金金额 |
1 |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40,574.00 | 32,928.90 |
2 | 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 | 9,803.79 | 8,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4,991.71 |
合计 | 67,377.79 | 55,920.61 |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资金。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