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杰智能股票代码:300486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燕生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西路18号光彩国际公寓3号楼27C
一致行动人:梁春生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西路5号清静明湖M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签署日期:2022年1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杰智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杰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东杰智能、公司 | 指 |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梁燕生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指 | 梁春生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梁燕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梁春生先生减持股票导致其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因四舍五入及小数点保留位数不同,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可能有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梁燕生性别:男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西路18号光彩国际公寓3号楼27C身份证号码:11010119610129****联系电话:010-5879 7799任职情况:副董事长、董事本届任职起止日期:2021.12-2024.1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梁燕生 | 北京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06年2月 |
Hayden AG | 董事会主席 | 2020年1月 |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梁春生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西路5号清静明湖M6身份证号码:65220119670317****联系电话:010-5879 77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梁燕生与梁春生系兄弟关系,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构成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5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最近5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9,421,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8%,其一致行动人梁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5,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0,036,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计划系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减持计划进行减持。未来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票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8月13日梁燕生先生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董事梁燕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399,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5%),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49,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6%)。公司副总经理梁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0,1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
截止2022年12月8号,梁燕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97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梁春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6.25%下降为
4.7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由6.43%下降为
4.93%。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成交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梁燕生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7日 | 8.83 | 399,100 | 0.1% |
集中竞价 | 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0月27日 | 8.88 | 1,315,300 | 0.32% | |
集中竞价 |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日 | 9.08 | 1,799,100 | 0.44% | |
大宗交易 | 2022年11月8日 | 8.06 | 2,464,800 | 0.61% | |
梁春生 | 集中竞价 | 2022年10月27日 | 8.9 | 40,000 | 0.01% |
集中竞价 | 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8日 | 9.16 | 65,000 | 0.02% | |
合计 | —— | 6,083,300 | 1.5% |
三、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5,399,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6,119,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9,421,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0,036,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
四、权益变动的股份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 7,599,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9.13%。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系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行为,无需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页无正文,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西省太原市新兰路51号 |
股票简称 | 东杰智能 | 股票代码 | 30048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梁燕生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西路18号光彩国际公寓3号楼27C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持股数量: 25,399,679股 持股比例:6.2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持股数量:19,421,379股 变动比例:4.78% 持股比例:1.4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持股数量:26,119,791股 持股比例:6.4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持股数量:20,036,491股 |
变动比例:4.93% 持股比例:1.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