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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与承诺使用方向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3)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有效执行了相关制度。

独立董事:朱黎庭、陈国锋、阴慧芳

2022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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