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股东王志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持本公司股份12,888,5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6%)的股东王志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21日-2025年6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23,31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成交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王志 | 竞价交易 | 2025.6.6-2025.6.20 | 7.1 | 3,714,200 | 0.91% |
合计 | —— | —— | —— | 3,714,200 | 0.9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王志 | 合计持有股份 | 12,888,520 | 3.16% | 9,174,320 | 2.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888,520 | 3.16% | 9,174,320 | 2.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