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5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59号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成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146,077,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4,710,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21,367,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7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26,249,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4,590,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65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74,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7%;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26%;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1%;弃权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88,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38%;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1%;弃权88,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3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弃权88,2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38%;反对3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1%;弃权88,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1%。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6%;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89,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00%;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1%;弃权89,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4,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4%;反对38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弃权90,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89%;反对38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78%;弃权90,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6,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38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弃权88,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35%;反对38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4%;弃权88,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1%。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6,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38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弃权88,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35%;反对38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78%;弃权88,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8%。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6%;反对39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9%;弃权95,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5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56%;反对39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04%;弃权95,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6,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88,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35%;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1%;弃权88,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2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4%。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6,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1%;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88,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31%;反对3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1%;弃权88,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8%。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6,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38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弃权88,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35%;反对38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78%;弃权88,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8%。
1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8%;反对38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弃权9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99%;反对38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4%;弃权9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6%。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4,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8%;反对3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弃权90,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58%;反对3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1%;弃权90,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1%。
上述议案 8、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王慧芝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