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公司航空港厂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娟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