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金牛 倪受彬 陆明泉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