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度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1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 |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 1 | |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313号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信息发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信息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信息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信息发展公司的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报告仅供信息发展公司信息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专项说明 第1页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 业绩承诺情况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先生与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北斗”)于2021年3月19日签署了《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张曙华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中信电子与交信北斗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信电子将其持有的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信息发展”)19,692,999股(占公司总股份本的9.60%)转让给交信北斗;同时,中信电子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27,394,3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5%)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委托给交信北斗行使。本次交易完成后,交信北斗持有本公司股份19,692,999股、持股比例为9.60%,合计拥有公司22.95%的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交信北斗于2021年6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交信北斗系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根据交信北斗、中信电子和张曙华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关于业绩相关承诺为:
股份交割日后,交信北斗、中信电子、张曙华三方承诺信息发展保持现有业务持续稳定,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信息发展在业务、经营或财务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在交信北斗及交信北斗推荐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支持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支持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团队人员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信息发展保持现有业务在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各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数。否则,中信电子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应当在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和2022 年度各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的 30 日内将亏损的金额全部一次性向信息发展进行现金补偿,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亏损中信电子及信息发展原实际控制人张曙华无需补偿。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上述协议中约定的现有业务在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79.11万元(已扣除对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其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专项说明 第2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业绩承诺协议中约定的现有业务在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信息发展股东净利润(1) | |
实现的业绩承诺协议中约定的现有业务在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信息发展股东净利润(2) | -7,979.11 |
差异数(3)=(1)-(2) | 7,979.11 |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