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由于该议案内容与全体董事、监事均有关联,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 投保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投保人: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
为准)
4、 保险费:不超过50万/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以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