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3、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2020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选举陈若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7、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讨论。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 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坚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会工作
能力和效率,并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