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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信息发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信息发展股票代码:3004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楼B区29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曙华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1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减少、拥有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信息发展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张曙华
中信电子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电子、张曙华减持信息发展19,692,999股股份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楼B区299室法定代表人:张曙华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3653646G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科学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电子、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设备的销售,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8年03月30日至2023年07月27日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张曙华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楼B区299室

(二) 张曙华基本情况

姓名:张曙华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11号楼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

中信电子为张曙华独资企业,中信电子、张曙华系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一)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张曙华执行董事中国上海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北斗”),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集团”)。

本次股份的受让方交信北斗是以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CTTIC)旗下交信集团为主发起设立的投资平台,致力于赋能上市公司,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北斗产业化和信息化应用。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CTTIC)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通信、导航、无线电和信息化管理的技术政策,推进北斗导航民用系统应用,并承担系列北斗应用推广示范工程的建设工作。交信集团系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CTTIC)直属企业,为提供天地一体通信服务、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现代交通金融服务等综合解决方案的国内领先通信信息服务商。

“信息发展”是一家运用区块链和大数据等技术,面向在智慧食安、智慧档案、智慧司法、智慧政务等政府和企业,为数字中国提供行业专有云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运营商。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与行业应用场景积累,客户服务网络覆盖全国,是一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信息化服务领域的上市公司。双方未来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产业链各个环节探索新发展。

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北斗应用

结合国家北斗应用推广战略,推动双方前沿技术交叉融合,加快“北斗+大数据”、“北斗+区块链”等创新技术在上市公司行业内业务场景的应用。

2、建设数字交通,助力交通强国

基于国家交通强国战略需要,推动北斗终端、北斗应用信息系统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普及。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通过本次引入交信集团旗下资本平台成为公司股东,将有助于优化和改善公司的股东结构和治理结构,加速公司健康良性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中信电子和张曙华先生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且中信电子和张曙华先生均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权益变动概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电子持有信息发展股份47,087,344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22.95%;拥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47,087,344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22.95%;其一致行动人张曙华先生持有信息发展股份26,788,279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13.06%;拥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6,788,279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13.06%;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曙华先生合计持有信息发展股份73,875,623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36.01%;拥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73,875,623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36.01%。

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先生与交信北斗于2021年03月19日签署了《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张曙华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及同日中信电子与交信北斗签署了《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与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信电子将其持有信息发展的19,692,999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9.60%),以转让价格12.70元/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依法转让给交信北斗,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50,101,087.30元。中信电子同意,在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交信北斗名下之日起3年,将其直接持有的剩余27,394,345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3.35%)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交信北斗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电子持有信息发展股份27,394,345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13.35%;拥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0%;张曙华先生持有信息发展股份26,788,279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13.06%;拥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6,788,279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

13.06%;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先生合计持有信息发展股份54,182,624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26.41%;拥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6,788,279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比例为13.0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将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协议签署日期减持价格(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张曙华-----
中信电子协议转让2021/3/1912.7019,692,9999.60%
合计---19,692,9999.60%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曙华无限售流通股及高管锁定股26,788,27913.0626,788,27913.06
中信电子无限售流通股47,087,34422.9527,394,34513.35
合计73,875,62336.0154,182,62426.41

四、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表决权委托前本次表决权委托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表决权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表决权比例(%)
张曙华无限售流通股及高管锁定股26,788,27913.0613.0626,788,27913.0613.06
中信电子无限售流通股27,394,34513.3513.35000
小计54,182,62426.4126.4126,788,27913.0613.06
交信北斗无限售流通股19,692,9999.609.6047,087,34422.9522.95

五、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电子所持信息发展中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4,630,000股;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限售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所持信息发展股份中处于质押

状态的股份为18,971,000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信息发展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信息发展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张曙华竞价交易2020/11/3013.316,8000.0033%
2020/12/915.1537,7000.0184%
2020/12/1812.0717,3000.0084%
2020/12/2112.08151,1000.0737%
2020/12/2911.24892,8000.4352%
2020/12/3011.075,2000.0025%
2021/1/511.00239,3000.1167%
2021/1/611.031,1000.0005%
大宗交易2020/12/309.951,650,0000.8043%
中信电子竞价交易2020/12/3011.03508,3000.2478%
大宗交易2020/12/309.952,100,0001.0237%
2021/1/69.92350,0000.1706%
合计--5,959,6002.905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张曙华

日期:2021年3月19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张曙华

日期:2021年3月1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3、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 《股份转让协议》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信息发展股票代码3004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张曙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地上海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73,875,623股 持股比例:36.01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54,182,624股 持股比例:26.4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张曙华

日期:2021年3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张曙华

日期:2021年3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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