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关于变更信息发展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山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郑春定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山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陈丽霞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郑春定先生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20年12月3日起继续履行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艺祥先生和陈丽霞女士,原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公司已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山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需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进行专项督导。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陈丽霞女士简历:
陈丽霞: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山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项目有:三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IPO(0442.HK)、红宇新材股权收购、联赢激光IPO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