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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
信息发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信息发展股票代码:3004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786弄5号34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20号长宁金融园8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比例减少、持有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信息发展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盛海通基金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国盛海通基金减持信息发展1,943,300股股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786弄5号34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450,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2X6X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8日
经营期限2018年11月28日至2033年11月27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20号8号楼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寿伟光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000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5983F
成立日期2018年4月8日
经营期限至2038年4月7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寿伟光,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寿伟光国籍中国
性别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长期居住地上海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盛海通基金因资金需要而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盛海通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56,700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的4.999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持本公司股份12,200,000 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150,000股,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2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47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256,7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日,国盛海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信息发展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943,300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的0.9479%,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国盛海通基金集中竞价交易2020/8/3113.791,502,7000.7325%
集中竞价交易2020/9/113.6212,5000.0061%
集中竞价交易2020/9/214.01428,1000.2087%
合计1,943,3000.9473%

三、 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国盛海通基金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信息发展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20年9月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信息发展股票代码3004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地上海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2,200,000股 持股比例:5.94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0,256,700股 持股比例: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20年9月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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