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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相结合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11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陈若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2、该议案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若初先生、监事黄元俊先生作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认为:上述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若初先生、监事黄元俊先生作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3、 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若初先生、监事黄元俊先生作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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