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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审议《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若初先生、监事黄元俊先生作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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