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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3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王越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通过对王越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王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增补王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祝小兵 刘红梅 乐嘉锦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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