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信息发展股票代码:3004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楼B区29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1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信息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交易所的批准,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信息发展 | 指 |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电子 | 指 |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
国盛海通基金 | 指 |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楼B区299室法定代表人:张曙华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3653646G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科学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电子、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设备的销售,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8年03月30日至2023年07月27日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张曙华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楼B区299室
(二) 张曙华
姓名:张曙华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11号楼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
中信电子为张曙华独资企业,中信电子、张曙华系一致行动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一)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张曙华 | 男 | 法人 | 中国 | 上海 | 否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发展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因公司引入国盛海通基金作为公司战略股东而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先生将合计持有公司90,085,223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43.9150%,其中中信电子持有上市公司54,064,744股股份,占信息发展总股本的26.3556%;张曙华持有上市公司36,020,479股股份,占信息发展总股本的17.559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2,285,2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8623%。其中中信电子持有上市公司60,264,744股股份,占信息发展总股本的29.3780%;张曙华持有上市公司42,020,479股股份,占信息发展总股本的
20.484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90,085,223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43.9150%。其中中信电子持有上市公司54,064,744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的26.3556%;张曙华持有上市公司36,020,479股,占信息发展总股本的
17.5594%。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先生与国盛海通基金于2019年09月0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公司6,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224%)、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9249%),即合计12,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5.9473%),以转让价格13.662元/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依法转让给国盛海通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66,676,400.00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先生将合计持有公司90,085,223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43.915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电子所持信息发展中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3,600,000股,其余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所持信息发展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5,081,198股,其余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信息发展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信息发展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张曙华 | 集合竞价交易 | 2019/06/27 | 24.22 | 1,179,980 | 0.9753% |
大宗交易 | 2019/07/23 | 12.84 | 1,000,000 | 0.4874% | |
中信电子 | 大宗交易 | 2019/07/23 | 12.84 | 2,000,000 | 0.9749% |
合计 | - | - | - | - | 2.4376%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张曙华
日期:2019年9月5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张曙华
日期:2019年9月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3、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信息发展 | 股票代码 | 30046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张曙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地 | 上海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02,285,223股 持股比例:49.862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90,085,223股 持股比例:43.91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张曙华
日期:2019年9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张曙华
日期: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