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信息发展: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1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2,608,2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380%)的股东刘理洲、李志卿、张元利、张颖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647,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308%)。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刘理洲、李志卿、张元利、张颖提交的《关于减持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职务

职务股东姓名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刘理洲1,452,3841.1905
董事李志卿1,004,6840.8235
董事张元利50,4000.0413
董事张颖100,8000.08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股东姓名减持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原因股份来源
刘理洲360,0000.2951%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个人资金需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李志卿250,0000.2049%
及大宗交易日后至2019年10月31日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取得的股份
张元利12,6000.0103%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张颖25,0000.0205%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刘理洲、李志卿、张元利、张颖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理洲、李志卿、张元利、张颖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刘理洲、李志卿、张元利、张颖签署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