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8日以现场相结合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11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陈若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