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信息发展股票代码:30046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中国交通通信中心卫星地面站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基金”)30%股权。对应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40,673,944股,对应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16.3850%。
签署日期:2025年7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信息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信息发展 | 指 |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交通通信集团 | 指 |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交信基金 | 指 | 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信北斗投资 | 指 | 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中国交通通信中心卫星地面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中国交通通信中心卫星地面站 |
法定代表人 | 李光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1020507464 |
注册资本 | 118,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4-04-01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导航服务;导航终端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股东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 1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黄涛 | 男 | 监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张俊 | 男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北京 | 否 |
王永明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汪辉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聚焦主责主业,深入贯彻上级相关要求,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具体工作安排,推动集团全面高质量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交信基金30%的股权,对应上市公司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40,673,944股,对应上市公司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16.38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其他相关权益变动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2月2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交信基金30%股权,对应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0492%,对应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16.3850%。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11日与正大产业资本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资本”)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正大资本成为交信基金30%股权项目的受让方,对应表决权比例为0.049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万股) | 可支配表决权比例(%) |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万股) | 可支配表决权比例(%) | |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40,673,944 | 16.3850 | - | - |
其中:直接持股数量 | - | - | - | - |
通过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 40,673,944 | 16.3850 | - | - |
注:以上股份数量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产权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1020507464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中国交通通信中心卫星地面站 |
法定代表人 | 李光辉 |
注册资本 | 118,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4-04-01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导航服务;导航终端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正大产业资本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MAEBETH14K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5002-962号 |
法定代表人 | 顾煦锋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5-03-03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融资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二条产权转让标的 |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30%股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所认缴的出资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转让标的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
第三条标的企业 | 3.1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3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
资格。 3.2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020174号《资产评估报告》。 3.3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3.4标的企业依照实际情况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 3.5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 |
第四条产权转让方式 |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4年12月27日经北交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产生1个意向受让方。北交所于2025年5月26日以一次报价方式组织意向受让方报价,经征询原股东,标的企业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
第五条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 5.1转让价格根据一次报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即:¥2,888,800.00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5.2计价货币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5.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5.4乙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
第六条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 6.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6.2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3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甲方应按照标的企业编制的《财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进行交接。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4甲方应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 |
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6.5甲乙双方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乙方在签署本
合同之前,已对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地审慎调查。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6.6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标的企业交割完成期间内,甲方
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的正常经营,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所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产权交易合同》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 | |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 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签署日期: 2025年7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信德园16幢1室1层 |
股票简称 | 信息发展 | 股票代码 | 30046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交通通信集团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中国交通通信中心卫星地面站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30%的股份。对应上市公司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0492%,对应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6.385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持股数量40,673,944股 持股比例:可支配表决权比例16.385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可支配表决权股数0股 变动后持股变动比例: 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 年 12月 27 日-2025 年 7 月11日 方式: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排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 | |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 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日期: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