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获悉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投资”)、厦门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宇投资”)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将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拍卖人 | 原因 |
天成投资 | 否 | 8,849,557 | 100.00% | 4.35% | 是,均为首发后限售股 | 2025年7月31日10时 | 2025年8月1日1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 成都中院 | 司法裁定 |
天宇投资 | 否 | 2,528,445 | 100.00% | 1.24% | 是,均为首发后限售股 | 2025年7月31日10时 | 2025年8月1日1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 成都中院 | 司法裁定 |
合计 | / | 11,378,002 | 100.00% | 5.60% | / | / | / | / | / |
注1: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润泽允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2:有关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注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拍卖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天成投资 | 8,849,557 | 4.35% | 8,849,557 | 100.00% | 4.35% |
天宇投资 | 2,528,445 | 1.24% | 2,528,445 | 100.00% | 1.24% |
小计 | 11,378,002 | 5.60% | 11,378,002 | 100.00% | 5.60% |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成都中院拟拍卖的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系公司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时向交易对方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发行的股份,该股份于2019年9月5日被成都中院司法冻结。
因未完成承诺业绩,根据《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应分别向公司补偿股份5,789,841股、1,654,272股,并分别返还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以前年度现金分红202,644.44元、57,899.52元,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应补偿而未补偿公司的股份自关于股份补偿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即2020年6月9日)起至补偿股份注销手续完成之日止不拥有表决权。
(2)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23年初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成投资、天宇投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于2023年3月13日轮候冻结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分别所持公司8,849,557股、2,528,445股股份。同时,公司就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就该案做出裁决如下:①公司向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分别支付回购款0.21元、0.06元后,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在2024年2月1日前应分别向公司补偿其所持公司股份5,789,841股、1,654,272股。若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未按期履行上述义务,公司可要求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承担替代性损失赔偿责任,应赔偿的损失为:相应补偿股份*2024年2月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024年2月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2024年2月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以39.55元每股为上限);②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应分别返还公司应补偿股份的现金分红202,644.44元、57,899.52元;③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应分别向公司补偿保全费、保全保险费65,823元、26,329元;④本
案仲裁费1,019,295元(已由公司预交),由公司承担254,824元,天成投资承担594,586元,天宇投资承担169,885元。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分别按照前述金额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支付给公司。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回购款支付完毕,但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尚未向公司补偿股份亦未返还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红,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亦未解除限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六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应遵守天成投资、天宇投资作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尚在公告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步骤环节,并且存在流拍风险,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并完成过户登记,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成都中院的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