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伟达”或“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股东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鹰高投资”)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9%。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控股股东鹰高投资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22.96%降至2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鹰高投资出具的( 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鹰高投资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2.00%降至21.00%,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住所 | 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路中段梦娜宿舍楼501室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鹰高投资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2.00%降至21.00%,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
股票简称 | 高伟达 | 股票代码 | 300465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443.75 | 1.00% | ||||||
合 计 | 443.75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762.4776 | 22.00 | 9,318.7276 | 21.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62.4776 | 22.00 | 9,318.7276 | 21.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公司股东鹰高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2、公司股东鹰高投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鹰高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公司股东鹰高投资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控股股东鹰高投资出具的 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
注: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高伟达严格遵守(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鹰高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