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迈克生物股票代码:30046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唐勇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登明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郭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刘启林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原《一致行动协议》解除,且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签订新《一致行动协议》而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的承诺,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克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各方 | 指 | 唐勇、王登明、郭雷、刘启林 |
迈克生物/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协议》 | 指 | 各方于2009年2月18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唐勇先生
性别:男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身份证号:510103********457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唐勇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王登明先生
性别:男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身份证号:510103********343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登明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郭雷先生
性别:男国籍:中国香港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身份证号:R2****6(6)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郭雷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行动人:2021年9月03日至2021年9月16日郭雷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10,577,928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郭雷先生与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上述私募基金产品由郭雷先生持有100%份额,为郭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四)刘启林先生
性别:男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身份证号:510103********0679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启林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均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2009年2月18日,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协议期限内,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本协议各方应事先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在相关会议中按照协商结果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均必须按协商表决时各方合计所持股份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股权代表的意见行使表决权。截至《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签订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充分遵守一致行动关系的约定和承诺,无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2022年3月28日,经友好协商,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时,唐勇、王登明、刘启林三人同意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另行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持迈克生物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因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于2022年3月28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时,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三人同意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另行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公司由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共同控制变更为由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共同控制。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
2009年2月18日,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协议期限内,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本协议各方应事先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在相关会议中按照协商结果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均必须按协商表决时各方合计所持股份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股权代表的意见行使表决权。截至《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签订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充分遵守一致行动关系的约定和承诺,无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截至《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签订日,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共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3,076,990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唐勇 | 68,062,301 | 11.11% | 11.18% |
王登明 | 45,534,495 | 7.43% | 7.48% |
郭雷 | 35,774,906 | 5.84% | 5.88% |
刘启林 | 33,127,360 | 5.41% | 5.44%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273,328 | 1.02% | 1.03%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304,600 | 0.70% | 0.71% |
小计 | 193,076,990 | 31.52% | 31.72% |
注: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系郭雷先生100%持有份额的私募基金产品。2、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44,966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12,469,59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08,624,624股。
(二)原《一致行动协议》终止情况
经友好协商,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于2022年3月28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一致同意解除各方于2009年2月18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各方不再享有或承担《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权利及义务。
2、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唐勇、王登明、刘启林三人同意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另行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郭雷无需再与唐勇、王登明、刘启林三人保持一致行动关系,郭雷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其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
3、各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系各方协商后自愿解除,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争议,各方均未发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违约情形,不存在需要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不存在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情形。
(三)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2年3月28日,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签订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确认自其成为迈克生物股东之日起至今,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问题上均能与协议其他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2、协议各方承诺,任何一方持有迈克生物的股权不得通过协议、授权或其他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亦不得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迈克生物的股权;任何一方均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非本人控制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3、协议各方在持有迈克生物的股权期间,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提案权、表决权、提名权等权利)时,在任何一方拟就相关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前,或在
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表决前,各方应当内部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并形成统一意见。协商无法统一意见时,则一致同意以唐勇、王登明、刘启林三方协商表决时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投票,以二分之一以上票数(不含本数,以下同)通过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并对全体一致行动人具有约束力,各方需按该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如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不能参加股东大会,应委托本协议中的其他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代表其参加股东大会,并授权该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的代表按前述规定代其行使表决权。
4、本协议各方在持有迈克生物股权期间,若其担任迈克生物董事的,同时承诺,各方担任董事期间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事项以及其他有关迈克生物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在任何一方拟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议案前,或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前,各方应当内部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并形成统一意见。协商无法统一意见时,各方一致同意以唐勇、王登明、刘启林三方协商表决时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投票,以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并对全体一致行动人具有约束力,各方需按该意见行使董事权利。
5、在迈克生物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影响公司控制权时,协议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在前述情形下,未经本协议各方书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任何单方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股权、质押股权、提议或表决支持任一足以影响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提议或决定等。
6、各方承诺对迈克生物的一致行动关系将维持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如期间任何一方不再为公司股东,本协议对其他各方仍有约束力。
7、协议各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如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获得的收益、造成守约方实际损失等。同时,违约方应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其违约行为所带来影响。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发生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其他两方有权要求该等违约方将其对股东大会的提案权和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在一致行动关系维持期内授权
其他两方行使,在授权期限内,该等违约方不得再亲自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
(四)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1 | 唐勇 | 68,062,301 | 11.11% | 11.18% |
2 | 王登明 | 45,534,495 | 7.43% | 7.48% |
3 | 郭雷 | 35,774,906 | 5.84% | 5.88% |
4 | 刘启林 | 33,127,360 | 5.41% | 5.44% |
5 | 陈梅 | 26,046,900 | 4.25% | 4.28% |
6 | 王传英 | 22,894,262 | 3.74% | 3.76%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0,042,509 | 3.27% | 3.29% |
8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7,651,361 | 1.25% | 1.26% |
9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14,905 | 1.16% | 1.17% |
10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 7,114,905 | 1.16% | 1.17% |
合计 | 273,363,904 | 44.63% | 44.92% |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持股比例虽未达到30%,但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为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如上表所示,签订新《一致行动协议》后,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724,156股,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24.10%;郭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774,906股,通过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6,273,328股、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4,304,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352,834股,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7.62%,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郭雷先生已出具了《关于不谋求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认可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承诺未来36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唐勇
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较为分散,与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相差较大,因此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可以依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且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方向、经营方针和决策均可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依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认定及规定,自2022年3月28日起,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继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唐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62,301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11.18%,其中8,200,000股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手续,占唐勇先生持股份的比例为12.05%,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1.35%,除此之外,唐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登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534,495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7.48%。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郭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774,906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5.88%,通过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6,273,328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1.03%,通过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4,3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0.71%,其中8,020,000股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手续,占郭雷先生持股份的比例为17.30%,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1.32%,除此之外,郭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刘启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12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5.44%。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违反《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迈克生物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业务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尊重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1、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前,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确保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避免同业竞争,已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严格遵守,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郭雷先生、刘启林先生不存在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继续有效,其将继续遵守和持续履行前述承诺。
2、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勇先生、王登明先生、刘启林先生继续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迈克生物新增关联方,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产生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雷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存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迈克生物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方式 | 转让时间 | 转让均价(元/股) | 转让股数(股) | 转让比例 |
郭雷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大宗交易 | 2021.9.6 | 22.60 | 2,700,845 | 0.49% |
2021.9.7 | 22.96 | 1,641,249 | 0.29% | |||
2021.9.8 | 22.63 | 1,931,234 | 0.35% |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大宗交易 | 2021.9.13 | 22.46 | 2,205,759 | 0.40% | |
2021.9.14 | 22.70 | 1,118,465 | 0.20% | |||
2021.9.15 | 22.43 | 619,856 | 0.11% | |||
2021.9.16 | 21.89 | 360,520 | 0.07% | |||
合计 | - | - | 10,577,928 | 1.91% |
同时,郭雷先生与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私募基金产品由郭雷先生持有100%份额,本次股份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除上述表格披露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唐勇、王登明、刘启林在签署本报告书日及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迈克生物股票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雷在签署本报告书日及前6个月不存在买入迈克生物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唐勇、王登明、郭雷、刘启林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4、唐勇、王登明、郭雷、刘启林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5、唐勇、王登明、刘启林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6、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置地点: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人:史炜、张文君联系电话:028-81731186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唐 勇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登明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 雷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启林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百川路16号 |
股票简称 | 迈克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4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唐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注:唐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共同控制)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8,062,301股 持股比例1:11.1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8,062,301股 持股比例:11.18% |
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12,469,590股,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44,96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08,624,624股。下文同。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3月28日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不排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具有增加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其他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百川路16号 |
股票简称 | 迈克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4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登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5,534,495股 持股比例:7.4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5,534,495股 持股比例:7.4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3月28日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不排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具有增加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其他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百川路16号 | ||||
股票简称 | 迈克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46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郭雷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系郭雷先生100%持有份额的私募基金产品,为郭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3月28日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不排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具有增加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其他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郭雷先生于2021年9月03日至2021年9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6,273,328股、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延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4,304,600股,并与上述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私募基金产品由郭雷先生持有100%份额,本次股份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百川路16号 |
股票简称 | 迈克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4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启林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暨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3,127,360股 持股比例:5.4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3,127,360股 持股比例:5.44%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3月28日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不排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具有增加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其他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唐 勇
王登明
郭 雷
刘启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