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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生物: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证券代码:300463 证券简称:迈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6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迈克生物股票代码30046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史炜张文君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611731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611731
电话028-81731186028-81731186
电子信箱zqb@maccura.comzqb@maccura.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452,469,410.611,517,227,193.60-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0,277,168.88269,434,543.201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06,082,459.45268,187,587.0114.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3,727,700.0134,162,852.26379.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860.48811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680.488114.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6%9.52%-0.0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979,886,293.845,496,843,872.67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312,510,809.393,126,377,786.975.9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9,95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唐勇境内自然人12.21%68,062,30151,046,726质押7,400,000
王登明境内自然人9.30%51,834,49538,875,871
郭雷境外自然人9.17%51,148,29038,361,217质押8,350,000
刘启林境内自然人5.94%33,127,36024,845,520
陈梅境内自然人4.67%26,046,900质押11,700,000
王传英境内自然人4.43%24,717,26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52%19,644,8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4%9,690,05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其他1.54%8,59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1%7,877,67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唐勇、郭雷、王登明、刘启林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公司经营团队围绕企业战略发展目标迅速调整经营计划,积极应对因疫情带来的各项经营风险,坚定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强化内部运营管理、开展重点热点产品研发、供应链协同能力提升、着重加大核心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推广以及渠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及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可持续性为根本目标。

随着二季度国内疫情防控的持续有效推进,各级医疗机构业务较一季度有所恢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2亿元,同比下降4.2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0亿元,同比增长15.16%。公司代理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9.43%,自主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65%,其中自主生化试剂收入同比下降29.08%、自主免疫试剂同比下降15.44%、自主血球试剂同比增长18.17%、自主快速检测试剂同比增长431.10%。报告期内,主要是第二季度,公司以核酸为主的新冠病毒检测产品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15亿元,带动自主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公司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i3000及i1000的装机也快速推进,上半年装机量超过去年全年水平,经营业绩在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下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随着国际疫情的发展,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胶体金检测产品在海外市场迅速推广,报告期内销售覆盖68个国家和地区,带动销售增长的同时也加速推动公司海外销售渠道建设,为公司自主产品进入海外市场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公司治理方面

1、2020年上半年,公司围绕抗击新冠疫情积极调整各版块、各系统资源配置,从供应链、生产体系、销售策略、服务体系等方面着手,以满足抗击疫情产品需求为己任,为各医疗机构持续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

2、加强合规建设,强化内部管控手段和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3、加强资产管理,主要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做好财务风险管控;

(二)研发和产品实现

1、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为主,依托已建立的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血球诊断、快速检测、病理诊断、生物原料等技术平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新项目、新产品,以丰富和补足自主产品系列;

2、不断开展创新研究,通过参与和承担产学研等项目提升专业能力,同时公司综合实力也得到业内广泛的认同,公司品牌影响力快速提升;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Ⅱ类、Ⅲ类产品注册证380项,研发投入成果转换较为显著,核心竞争力稳步加强。

4、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集资源开展新冠病毒检测产品研发,完成了分子诊断、化学发光免疫、快速检测三个技术平台的新冠检测产品开发工作,其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已取得NMPA注册证书、CE认证和FDA EUA,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抗体、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直接化学发光法)已取得NMPA注册证书、CE认证,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IgG/IgM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已取得CE认证并已向NMPA提交注册审批申请,目前处于审核过程中。

(三)生产质量体系管理

1、报告期内重点支撑新产品上市生产任务,确保生产工艺和流程完善,培养仪器技师向工程师的转换输送;

2、提升来料检验效率,优化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效率,确保产品生产质量的稳定可靠;

3、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与产品交验一次性合格率稳定。报告期内共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查2批次,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34批次,考核和抽检结果良好。

(四)参考朔源能力方面

1、2020年上半年公司参加国际、国内参考方法能力验证共计55项,其中RELA国际能力验证 36项,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能力验证19项;

2、完成校准品溯源报告1,214份、质控品定值报告538份;

3、完成5项参考方法学建立,包括锂(Li)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总胆固醇(TC)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总甘油三酯(TG)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地高辛(Digoxin)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洋地黄毒苷(Digitoxin)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参与由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研制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标准物质、由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研制的25-羟基维生素D标准物质的赋值工作。

(五)市场运营体系

1、公司继续加强产品线管理架构和绩效考核方案的优化,尤其是确保自主产品的结构调整,经营质量稳定提升;

2、全国范围内推进分销体系建立,积极拓展与优质渠道商开展多种合作模式,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市场成长的红利。公司将在西南以外地区进行管理能力、商业模式的复制和输出,稳步提升存量市场、积极拓展增量市场。

3、围绕各医疗机构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特别是提升检测能力的需求,展开产品安装、使用培训及后续服务,为提高公共卫生医疗水平做出贡献。

4、借助新冠检测产品海外销售的契机,公司迅速搭建海外销售渠道,报告期内新增覆盖36个国家和地区的52家经销商,为公司自主产品的出口奠定了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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