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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生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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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年5月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年 4月1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5月8日上午9:15至 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 张灵芝、李青 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总股本 557,699,240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42 人,所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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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315,027,3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87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 30 人,所持股份 294,143,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42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所持股份 20,884,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47%;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30人,所持股份101,040,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75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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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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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英迈健(杭州)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回避股份为1,737,420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313,289,934股。

表决结果:同意 313,288,43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监高薪酬并审议2020年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9、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01《关于公司申请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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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9.02《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644,97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042 %;反对 10,380,8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953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90,658,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45 %;反对10,380,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740 %;弃权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4,915,836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46 %;反对 110,01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49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0,929,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6 %;反对110,0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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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0.1089 %;弃权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025,85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1,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039,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灵芝律师、李青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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