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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生物: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何丹)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薪酬激励、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6次,均为亲自出席表决,出席了股东大会4次。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8年3月1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2017年度董监高薪酬并审议2018年董监高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5月3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7月3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经销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届次会议时间审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3月14日《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4月19日《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7月30日《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2018年10月25《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届次会议时间审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3月14日《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4月19日《关于确认2017年度董监高薪酬并审议2018年董监高薪酬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5月30日《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年度,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账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

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制度,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最新法规,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何丹)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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