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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认真落实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4.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4.63万元,同比下降84.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52.49万元,同比下降160.42%;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1.3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4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93%。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全年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并对相应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决议,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04.23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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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相关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议案 12、关于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3.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3.2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3.3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3.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3.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3.6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3.7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3.8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3.9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3.10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3.11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08.27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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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10.25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12.09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免去王文评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补选蔡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二)股东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和召开股东会的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17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7.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7.02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7.03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7.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0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8、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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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1、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9.20 | 1、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4.12.27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免去王文评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补选蔡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支持,切实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审计委员会 | 2024.04.22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相关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议案 7、关于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4.07.04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的议案 | |
2024.08.26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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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2024.10.24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4.12.0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2024.12.06 | 1、关于免去王文评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补选蔡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04.22 | 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并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运营、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信息披露的其他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者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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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始终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熟悉与了解。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61条,回复率达100%;举办了2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的业绩情况以及投资者关注的其他事项做出说明,让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制定或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持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和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七、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职,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策,推动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为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的保障。
(一)董事会将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二)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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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利益。
(三)董事会将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传递公司愿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坚定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公司将严格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5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