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持有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1,734,3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21%)的股东王维东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906,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2.96%)。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维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的告知函》,股东王维东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02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3966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维东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中街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0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维东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33,6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39664%,与一致行动人许小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9.33%下降至18.94%,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股票简称 | 赢合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57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王维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533,600 | 0.39664% | ||||
合计 | 2,533,600 | 0.3966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 | |
王维东 | 111,734,362 | 17.21% | 17.49% | 109,200,762 | 16.82% | 17.10% |
许小菊 | 11,756,664 | 1.81% | 1.84% | 11,756,664 | 1.81% | 1.84% |
合计持有股份 | 123,491,026 | 19.02% | 19.33% | 120,957,426 | 18.63% | 18.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4,673,528 | 17.66% | 17.95% | 112,139,928 | 17.27% | 17.5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817,498 | 1.36% | 1.38% | 8,817,498 | 1.36% | 1.38%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王维东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906,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2.96%)。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王维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