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婷)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2010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中心执行主任、国际交流与认证中心执行主任、国际认证中心主任;现同时担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管理思想与商业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评审专家、中国卫生经济学会药物政策专委会与青委会委员,《财务管理研究》编委;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任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任北京德风新征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8
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参与4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参与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通过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便于本人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4、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婷
2025年3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婷)》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刘婷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