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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宏女士、林平先生及周建平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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