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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新动力”)拟与海外客户签订锂电池生产设备供货协议,为持续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支持子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为泰坦新动力就上述供货协议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5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泰坦新动力对每个交易合同或订单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利益。公司对被担保人资产质

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有充分了解和控制。被担保人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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