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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4,5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79%。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

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发展,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该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全体董事通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许敏宋亚辉何志聪

2022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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