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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光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全信光电与北京

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及该授信合同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担保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本次贷款实际发生额:人民币1,000万元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债务人: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

4、保证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的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金额壹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

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8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9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4,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3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77%。

目前,公司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与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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