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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6: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祥楼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何志聪先生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许敏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陈祥楼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由许敏先生、宋亚辉先生、丁然女士共3名董事(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许敏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由宋亚辉先生、许敏先生、陈祥楼先生3位董事(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宋亚辉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由陈祥楼先生、何亮先生、宋亚辉先生、丁然女士、刘琳女士5位董事(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祥楼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由何志聪先生、许敏先生、刘琳女士3位董事(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志聪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何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孙璐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裁提名,聘任孙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陈晓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意聘任方婷婷女士(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的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刘琳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陈祥楼: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至今就职于全信股份,现任全信股份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先后被评为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南京市“劳动模范”、南京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南京市鼓楼区委“党员科技之星”,2011年当选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13次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2016年当选为南京市鼓楼区人大代表。截止目前,陈祥楼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7,78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31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陈祥楼:简历详见“一、董事长简历”。

许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任南京工业大学《公司财务与技术创新研究所》所长。担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集中评审专家,江苏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委员会委员等。2021年12月至今任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业背景为财务,不负责本公司具体经营业务。

截止目前,许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宋亚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任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经济法、公司法。2019年11月至今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专业背景为法律,不负责本公司具体经营业务。

截止目前,宋亚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丁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11年,历任北京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律师。专业背景为金融、公司类法律服务,现任公司董事,不负责公司具体经营业务。

截止目前,丁然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控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2018年,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从事科研及管理工作,曾担任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科技部副主任兼计划二处处长、兼航天办主任、科技部副部长,曾担任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洛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洛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加入公司,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止目前,何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志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05 年至今从事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咨询业务,上海市科学技术专家库成员,现任上海弘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联钢结构建筑系

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业背景为管理咨询,不负责本公司具体经营业务。

截止目前,何志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7年,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业务部门主管、高级人力资源经理;2017年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专业背景为管理和人力资源,实际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刘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何亮:简历详见“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孙璐: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复旦大学研究生学历。2007年加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全程参与公司IPO工作及上市后证券事务管理相关工作。2017年至今,负责公司财务、投

资、证券管理相关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璐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止目前,孙璐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7,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孙璐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陈晓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1993年毕业于海军电子工程学院,先后在军代表系统、海军装备部机关任职,负责装备规划、研制管理等工作,自加入公司后,负责公司市场工作。

截止目前,陈晓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方婷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7月加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方婷婷女士于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止目前,方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方婷婷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方婷婷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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