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99,42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友根 | 胡晓明 | 马德林 | |||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