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全信轨道交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轨交”)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光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5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及《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全信轨交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本次担保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4,800万元,具体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 | 担保审批额度 | 担保发生额 | 担保协议签署日 | 担保类型 | 业务银行 |
全信光电 | 7,000万 | 1,000万 | 2020年6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北京银行 |
1,000万 | 2020年11月2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交通银行 | ||
800万 | 2020年12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南京银行 | ||
500万 | 2021年3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邮储银行 | ||
全信轨交 | 8,500万 | 1,500万 | 2021年9月1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建设银行 |
合计 | 15,500万 | 4,800万 |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贷款实际发生额:人民币1,500万
2、贷款期限:2021年9月16日至2028年9月15日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4、主债务人:南京全信轨道交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5、保证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7、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的本金金额;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800万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8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2.5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66%。
目前,公司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2、贷款转存凭证及《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