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相关资料文件,认为:公司本次相关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发行实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相关授权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友根 | 胡晓明 | 马德林 | |||
2021年7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