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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全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4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股(A股)2,02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91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61,42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1,175,5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252,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4月17日出具天衡验字(2015)第00027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金额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2,606.78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理财产品赎回及利息
归还募资户补充流动资金款
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5.19
小 计25.19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投入24.00
小 计24.00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2,607.9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5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栖霞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类别期末余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9,015,312.24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6,693.57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800,063.72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3,187,635.62
合计26,079,705.15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全信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全信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全信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信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海兵 罗洪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编制单位: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025.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675.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可靠航天航空用传输线建设项目10,864.0010,864.000.309,160.4284.32%2018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高性能传输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3,163.703,163.708.902,874.7890.87%2018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2,577.102,577.1014.802,218.9586.10%2018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4,420.914,420.914,420.9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1,025.7121,025.7124.0018,675.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高可靠航天航空用传输线建设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剩余投资金额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尾款、质保金等。相关产能逐年增加,由于部分工序与原有业务共用设备,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高性能传输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剩余投资金额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尾款、质保金等。相关产能逐年增加,由于部分工序与原有业务共用设备,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3、扩建研发中心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剩余投资金额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尾款、质保金等。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募投项目经过持续投入,目前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对该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合计2,569.51万元(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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