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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24,065.89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5,768,036.8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3,240,703.04元,资本公积为514,001,831.27元,盈余公积为73,370,491.1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2,207,469.51元,资本公积为536,915,123.36元,盈余公积71,427,764.60元。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推进状态、生产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1年,公司购买的房产“鼓楼区紫金(鼓楼)项目A2幢(9-13层)”即将交付验收,需支付购房款及装修维护费等;公司为保障订单生产推进募投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采购生产线设备;公司82号院厂房建设项目仍需支付相关土建费、装修设计费等;此外,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

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重大资金安排,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已实施回购股份金额6,000.47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6,000.47万元已达到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为公司业务的开拓、产业布局的完善以及产业升级提供可靠保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力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及后续发展,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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