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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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83,622.19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1,347,889.7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7,993,440.83元,资本公积为531,069,769.93元,盈余公积为69,793,687.5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7,500,775.62元,资本公积为554,185,313.53元,盈余公积69,793,687.51元。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19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38,552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0,004,747.8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2019年度现金分红60,004,747.80元,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为公司业务的开拓、产业布局的完善以及产业升级提供可靠保障,力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及后续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