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高允斌 | 胡晓明 | 李友根 |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