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和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8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1号1栋12楼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6,801,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530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3,0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68%。
综上,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7,354,5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70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04,5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251,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3,0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68%。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守建、党从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海兵、罗洪峰等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5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90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82%;反对446,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067%;反对446,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65,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489,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5,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20%;反对48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7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5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12,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42,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2,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53%;反对42,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5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90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82%;反对446,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067%;反对446,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常州康耐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周一等五人对公司拟进行补偿的议案
同意177,35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已回避表决。
9、关于拟定向回购周一等五人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5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已回避表决。
10、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5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祥楼先生、韩子逸先生、丁然女士、刘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关于选举陈祥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00%。
11.02、关于选举韩子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00%。
11.03、关于选举丁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00%。
11.04、关于选举刘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00%。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允斌先生、李友根先生、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关于选举高允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5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00%。
12.02、关于选举李友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5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00%。
12.03、关于选举胡晓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5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00%。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傅聪聪先生、纪海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结果如下:
13.01、关于选举傅聪聪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4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00%。
13.02、关于选举纪海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4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党从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