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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冯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以谨慎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 董事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
冯文404000
王本哲431000
赵天庆404000

2022年度, 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均维护

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次数
冯文10
王本哲11
赵天庆11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独董意见情况
3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2022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 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参与讨论公司的经营规划与并监督实施情况,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项职责,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2年,本人及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投资者能够快速的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也没有受到监管部门批评或处罚的情况。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各位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法人治理情况。通过电话、视频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多次主动问询,积极跟踪关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履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 培训和学习

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及各位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在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 其他事项

1. 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公司的规范运作、重大运营决策等方面建言献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冯 文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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