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海证券”)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斯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康斯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67.09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9,703.0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294.5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28,408.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20)第210026号),确认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20年9月、10月会同本保荐
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资金用途 | 账户余额(万元)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1897583 | - | 11.48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1938929 | 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1,514.56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1938904 | 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 | 1,705.05 |
注:民生银行631897583为康斯特设立的用于接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账户,民生银行631938929和631938904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北京桑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存储募集资金的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5,791.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16.90万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4.19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3,231.09万元。
募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承诺 投资金额 | 调整后 投资金额 | 累计 投资金额 | 利息收入 净额 | 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净额)) |
1 | 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 | 27,895.64 | 22,408.53 | 21,163.50 | 434.43 | 1,705.05 |
2 | 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7,040.00 | 6,000.00 | 4,628.13 | 179.76 | 1,526.04 |
合计 | 34,935.64 | 28,408.53 | 25,791.63 | 614.19 | 3,231.09 |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注2: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先期投入5,263.45万元,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先期投入848.77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置换自有资金。
除上述项目,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节余资金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及“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231.0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及“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231.09万元(含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
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登成 李永涛
保荐机构盖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