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海证券”)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斯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康斯特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金额调整为不超过3,500万美元,除以上条款调整外,公司开展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其他条款不变。
二、2021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经办银行 | 币种 | 金额(万) | 开始日 | 到期日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500.00 | 2021/4/23 | 2021/10/27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500.00 | 2021/5/24 | 2021/10/26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500.00 | 2021/6/23 | 2021/12/31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200.00 | 2021/6/10 | 2021/12/15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260.00 | 2021/6/23 | 2022/6/27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250.00 | 2021/7/9 | 2022/7/13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60.00 | 2021/8/10 | 2022/8/12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130.00 | 2021/9/10 | 2022/9/14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100.00 | 2021/10/15 | 2022/10/19 |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美元 | 100.00 | 2021/11/8 | 2022/11/10 |
中信银行天桥支行 | 美元 | 400.00 | 2021/12/6 | 2022/12/6 |
中信银行天桥支行 | 美元 | 500.00 | 2021/12/6 | 2022/12/6 |
以上购买总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的额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
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康斯特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2021年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媛媛 孙登成
保荐机构盖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