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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现将监事会2021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具体如下:

(一) 2021年3月15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 2021年4月15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 2021年4月21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 2021年8月19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北京康斯

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 2021年9月29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的议案》;

(六) 2021年10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 2021年12月20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投资明德软件55%股权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财务工作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文件,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 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明德软件55%股权的事项,有益于公司加快多维度协同体系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规划目标

(五)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桑普新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

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八)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

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 202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重点

(一)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

规性的监督力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成员业务和知识面的提升,不断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技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会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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