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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姜维利先生告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姜维利2607.39%1.20%是,140万股为高管锁定股2021-5-132022-5-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债务
合计2607.39%1.20%

二、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拍卖等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姜维利2908.24%1.34%2019年 5月29日2021年5月14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姜维利3,518.10416.26%47013.36%2.17%28059.57%2,358.578077.38%
何欣3,080.63114.24%2,310.473275.00%
合计6,598.73530.50%4707.12%2.17%28059.57%4,669.051276.18%

注1: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分别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注2:上表中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限售股份的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

四、 其他说明

上述解除股份质押事项系姜维利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提前还款,且姜维利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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