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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并且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也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一)

冯 文: 冯 文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二)

王本哲: 王本哲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三)

赵天庆: 赵天庆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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