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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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