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海证券”)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斯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斯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70,900股,每股发行价格1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030,59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5,030,59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0日到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20)第210026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1 | 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 | 34,000 | 27,895.64 |
2 | 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10,000 | 7,040.00 |
合计 | 44,000 | 34,935.64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海证券对康斯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媛媛 孙登成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